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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40章 长安新医改 全国瞩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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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840章 长安新医改 全国瞩目 (第2/3页)

转变观念提高控费降费意识,发挥紧密型医共体优势,全力提升医疗服务能力。

    城乡居民普通门诊医保最高支付限额在原有基础上提高300元,达到每人每年600元,范围由乡村两级定点医疗机构扩大到全市实行药品零差率销售的所有定点医疗机构。

    其实,今天这个新闻发布会是我主动要求参加的,目的只有一个,就是请大家信任市委、市政府彻底解决长安市‘看病难、看病贵’的信心和决心!

    医改新政前,我一直有个担心,就是‘扎堆看病’,大医院患者短时间内一定人满为患,可能有些患者为了等医疗新政甚至耽误了病情,这些我能感同身受,非常理解大家对优质医疗资源的渴求。目前,长安市三级医院42个、床位数42172张,排名全国第五;百强医院数量5个,位列全国第五。但是根据预估,一定无法满足广大市民的需求,被抑制的诊疗需求迅速释放,全市大量患者集中涌向三级医院就医,没有按照分级诊疗的规律,做到‘小病常见病在基层诊治,大病在县区级医院治疗,重病转诊到大医院’;同时,还有很多患者没有按照分时段预约挂号的时间就诊,而是提前来到医院,造成大医院人员聚集,必然会排不上队、挂不上号,浪费时间就不说了,耽误了病情的最佳治疗时间最令人痛心疾首!

    为有效解决这种现象,在保障广大人民群众就医质量和诊疗安全的前提下,按照‘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分级诊疗制度要求,全市医疗服务机构要重点做到‘七个加强’,确保医疗安全:

    一是加强分级诊疗病种管理。组织相关专家制定了256种县区级医院分级诊疗病种和49种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分级诊疗病种,要求各县区结合本地实际,本级医疗机构能诊疗的病种原则上不得外转;对确需上转的患者,由转出医疗机构出具转诊单和患者知情同意书,优先转诊到医联体上级医疗机构。

    二是加强就诊转诊制度落实。除危急重症患者外,凡符合分级诊疗病种诊断的患者,原则上在居住地或发病时所在地附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接受首次诊治。一般遵循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县区级医院、市级或省级医院的顺序转诊,上级医院接诊的患者病情稳定或进入恢复期后应及时向下转诊。

    三是加强基层医疗服务能力提升。要建立上级医疗机构与基层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和对口支援关系,带动基层医疗机构诊疗水平稳步提升,引导群众基层首诊。

    四是加强双向转诊机制规范落实。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之间要密切协作,依托医疗联合体、对口支援等形式,形成双向转诊渠道,为基层转诊患者预留就医空间。

    五是加强基层慢性病诊疗服务。明确不同级别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职责定位,加强协作配合,实行分级服务、分级管理,落实基层慢性病联合门诊和慢性病长处方制度,开展线上药品配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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