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4、自讨苦吃 (第2/3页)
一天的时间好生帮我打点了一番,她以前也常常出门,自然对什么最用的着,什么可有可无最有心得。于是,我随身的行囊收拾下来,不过一个不甚大的包袱,里面装着几件换洗衣服等物。
银票是用防水油布缝在暗兜里的,散碎零钱是装在钱包里的,这一次是借着去暗访的机会,顺便玩耍的,自然是越低调越好,于是我便破天荒地做了男装的打扮,因平日里营养不错,又有武功在身,虽然刚满十四岁,我的身高已经较一般的女子高出了一截,简单的男装一上身,装作是个中下等身量的男孩子倒也看不出什么,很是具有欺骗。
到外头的世界混,武器是最重要的,我惯常用的那把剑不错,外表看上去不显山不露水的,实则锋利无比,还是从老乾那儿搞来的好物,自然得随身携带。 然后,近身防卫用的,自然是匕首最好。那一把不知名的蒙古少年给的不知名的匕首也着实好用,我便随手绑在了靴子上,以备不时之需。
全部都装备好了之后,我背着包袱,牵着小黑,挥别了七姑,慢悠悠地溜达出了京城大门,临上马的时候,看了一眼小黑那飘逸的扎眼的名驹相,心中无限抑郁,您老生怕别人不知道您是名驹吧,看看浑身这个亮,于是迅速找个没有人的地方随便帮它收拾了一下,硬是将绝世名驹化妆成了颓废劣马一匹,无视它委屈的眼神,拍拍它的脑袋以示安慰。
一路走下去,四周渐渐由繁华变得荒芜,老乾送我的这匹小黑是名驹,号称日行千里夜八百,不过我没有想那么赶,而且人多的地儿也不好太张扬,江湖险恶,风景也不错,何必太着急,在这种心态下,第一天下来,我也不过走了一百多里。
看看地天色渐渐晚了,我自路边选了个看上去还干净的客栈,下了马,打尖住店。
一宿无事。
天明起身的时候,我到大堂去吃早饭,刚刚端起粥碗,就看见几个彪形大汉虎虎生风地进来了。在我旁边不远的桌子坐下点了一大堆的菜,风卷残云地吃完,又买了一堆干粮,离店便走。
看上去像是一般的江湖草莽,我也不以为意,慢慢地将我的粥喝完了,便提剑出门了。
没有料到的是,我竟然跟他们同路,也是到这时才看清楚,他们一行十多人人,赶着四五辆马车,车上装着些箱笼,上面挂着一面旗,写着“威武镖局”字样,看样子大约是一队押镖的,此时再看他们时,便觉看似散漫,却十分警觉,行事及其谨慎。
我的小黑脚程快,没过一会儿便超过了他们,错身而过的时候,还收到他们警觉刺探的目光,我一派坦然地无视,反正,我又不缺钱,也没有什么脑抽的毛病,犯不上劫镖来没事找事儿做。
他们甚是敬业,中午饭、晚饭,都吃的干粮,我却是怎么样都要进店打个尖儿的,参照兔赛跑的原理,到了晚上,投宿的时候,我们又碰到了一起。
领头的早在我们第二次在路上相遇的时候便过来打过招呼了,为免麻烦,我自称夏三,要去准噶尔投奔从军的师傅,并明确地表示,不是他们道上的朋友,他们又试探了几次,见我确实没有什么恶意也就罢了。
一同在大堂吃过晚饭,便各自回院子休息,半夜的时候,对面他们借住的院子,忽然一片混乱,叮叮当当地响了一夜。我眯着眼看了看黑漆漆的夜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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