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230章 嫌疑人李磊 (第3/3页)
作案手段残忍,具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而且,作案人熟悉北山林场的地形,知道那里人迹罕至,适合作案和抛尸。作案人还拿走了赵磊的所有随身物品,目的是掩盖赵磊的身份,防止警方通过随身物品,排查到他。”
杨林补充道:“从现场提取的线索来看,作案人身穿蓝黑色户外工装,脚穿户外登山鞋,身高175厘米左右,体型中等,心理素质较好,有一定的反侦察意识。现场提取到的指纹,与张强的指纹不一致,说明指纹是那个陌生男人留下的,我们已经将指纹录入指纹数据库进行比对,但目前还没有找到匹配的人员,说明作案人没有犯罪前科。”
“还有,作案人使用的刀具,是锋利的水果刀或匕首,勒压用的带状物,是皮带或尼龙绳,这些都是常见的物品,很难通过物品本身,锁定作案人。但是,地西泮是处方药,作案人能够买到地西泮,说明他可能有渠道,或者是认识医院、药店的工作人员,我们可以从这方面入手,进行排查。”
杨森说道:“死者赵磊,生前欠了不少外债,与周明有激烈矛盾,周明有作案动机,我们应该重点排查周明。首先,核实周明的身高、体型、穿着打扮,看看他是否符合作案人特征;其次,排查周明三天前晚上的行踪,看看他是否有作案时间;另外,排查周明是否有渠道,购买到地西泮,是否有黑色越野车,或者是与黑色越野车有过接触;还有,将周明的指纹、DNA,与现场提取的指纹、烟蒂上的DNA进行比对,看看是否一致。”
张凯也补充道:“从尸检结果来看,作案人下手狠辣,目的性强,很可能是与赵磊有深仇大恨,或者是为了钱财,报复赵磊。周明作为赵磊的债权人,多次威胁赵磊,有强烈的作案动机,而且,如果周明是作案人,他很可能会因为赵磊无力偿还欠款,而痛下杀手,然后将赵磊的尸体,送到北山林场抛尸,掩盖罪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