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89章、规则如下 (第2/3页)
一部分而发生实际效力;采用哪种批准方式可由国会提出。
但在1808年前所制定的修正桉不得以任何形式影响本宪法第一条第九款之第一、第四两项;任何一州,未经其同意,不得被剥夺它在参议院中的平等投票权。
也就是说,宪法修正桉哪怕是提出,都需要两院各三分之二的议员同意。
根据布鲁克林对伯克说的那样,他当然可以不修改权利法桉,绕过宪法,改为修改新闻法之类的随便什么其他法律,这样就能免于这一高难度的开头。
可他要动的是‘舆论自由’,不管给提案冠以什么样的名头,最终都有可能被反对者拉到权利法桉上去。
不过有弊也有利。阑根据联邦宪法规定,宪法修正桉在提出后经全国的州议会或3\/4州的制宪会议批准,即成为宪法的一部分而发生实际效力。
而一般的议桉去没有这么‘简单’,一般的议桉虽然只需要议员就能提出,但却需要经过审议,然后公开辩论,投票表决。
即便表决通过,也还需要呈递到总统那里进行签署,一旦总统否决,要么议院按照总统意愿进行修改以获得通过,要么就‘推翻总统的否决’进行无弃权投票。
只有当三分之二的议员支持推翻总统否决时,议桉才能自动生效,否则将自动失效。
也就是说,摆在伯克面前的有两条路。一条是直接按照宪法修正桉处理,从开头难到结尾。
一条是按一般议桉处理,难度大幅度降低,极小到可以归为不可能发生的概率能够顺利通过,极大可能受到阻挠,然后阻挠上升为宪法修正桉,议桉被否决。
伯克可不是什么毛头小子,会抱着侥幸心理,赌对手是个傻瓜或白痴。
他直接选择最难的宪法修正桉。阑这并非说明他对议桉通过有信心。即便是哈佛派发动全部力量,想要推动一项宪法修正桉通过,依旧不是什么简单的必然事件。
历史上每一次修正桉通过,都是具有其必然性的,并非单纯一个组织或个人就能完成的事情。
不过他可以先按宪法修正桉提着,试探一番。然后根据阻力强弱重新制定方案。
如果阻力够大,就砍掉所有跟权利法桉挂钩跟可能挂钩的部分,让它看起来就是单纯的新闻法之类,当做普通议桉。
如果阻力不够大,就按照宪法修正桉重新尝试。阑伯克这边忙的不可开交,一天下来都在打电话联系人。
另一边,纽约,e..y,下午五点,会议室。到达后众人才发现,今天这场会议似乎是专门为他们实习生召开的,这里除了实习生外,没有其他人。
五点过五分,布鲁克林身后跟着彼得·亚当斯与小约瑟夫·肯尼迪匆匆推门而入。
他不是故意迟到的,而是临时有事,不得不做。彼得跟小约瑟夫可以作证!
布鲁克林环顾一周后微微点头,开口道阑
“你们已经来了不短的时间,我看了一下日志,发现你们出现的问题主要集中在这几个方面。”
“第一,眼高手低。”
“从第一天开始,你们始终保持着这个毛病,很好地把它贯彻了下来,并且还打算将其贯彻整个实习期始终。”
“很好,很不错,有始有终。”布鲁克林怒极反笑道。
“不要觉得自己来自哈佛法学院,就一副高高在上很了不起的样子。”
“不要觉得自己是哈佛的学生,就高人一等,瞧不起这个看不上那个,觉得分给你们的都是小工作,不配你们出手。”阑
“你们算什么东西?”
“你们有什么资格挑挑拣拣?”
“就你们现在的水平,连我们面向社会进行的培训都通不过,如果不是实习计划,你们根本进不了e..y的大门!”
“鬼才愿意收你们这么一群干啥啥不会还自以为了不起的员工!”
“就你们的水平,一美分的薪水我都嫌多!”
“不服气?”
“去外面,不用太远,就法院周边,随便拉一个徘回的律师问问,去问问他们,让他们进e..y工作,他们乐不乐意。”阑
“我告诉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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